Travel as light as possible.

  必帶行李,除了個人私密物品外,還有:

  1. 室內拖鞋,越舊越好,回程可扔掉。

  2. 有美簽的護照、機票、信用卡。不必帶台灣的證件。

  3. 毛巾、浴帽、牙膏、牙刷、身體乳液、防曬乳、梳子、指甲刀。
   (美國旅館不提供這些東西,僅供應毛斤)

  4. 一本可以解悶的中文書。

  5. 治個人小毛病的藥品。

  6. 生字簿,隨時複習。

  7. 相機、記憶卡、電池。

  8. 三頻或四頻手機、充電器。(可在美國打電話)

  9. 筆、小筆記本

  10. 雨傘、太陽眼鏡、怕曬太陽可帶帽子。

  11. 隨時注意我在部落格上貼的氣溫報告,帶合適的衣服。
    因從頭到尾不換旅館,可在旅館內洗衣服,很快就乾。

  12. 小額美鈔,尤其是一塊錢,當小費。

  13. 把一些重要連絡資訊放在 yahoo e-mail,到哪裡都可查。

  14. 請〔不要〕帶食物。有一年我帶牛肉乾,在舊金山機場

    被狗聞出,遭海關搜身。也不要帶泡麵,吃也是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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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