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了一年,驚魂甫定,才想到這件事一定要說出來。

去年,我本來找了一家規模頗大的旅行社代訂機票、旅館和杜拜遊覽巴士。

 

我有指定旅館, 航空公司及航班時間。

業務小姐很快報價給我。

 

有趣(可怕)的事就在這裡,

實際上,她根本訂不到我指定的倫敦旅館, 甚至訂不到杜拜巴士。

我猜她一定是想用生米煮成熟飯這招來騙我。

尤其是她已拿走三十萬的訂金。

 

為了那三十萬,我苦惱又苦惱,

一是她不肯退還給我,二是人家都跟我說,訂金不應該收到三十萬。

 

於是我決定退一個杜拜的房間,想說省一點錢也好。

爭取了好幾天,

因原來的業務小姐出差,另一位代理終於肯退我一間的錢,共21,000.

 

我居然傻乎乎地說:你不用退我那麼多,兩個晚上只要退 14,000 就好了。

代理小姐回答我:你們在杜拜訂了三晚。

 

彷彿被雷打到,我抬高了語氣:為什麼是三晚?

當天我們清晨五點抵達,為什麼要我們同一天住兩次旅館?

 

原來的那位業務從頭到尾都沒有報給我細目,

她偷偷加了一晚, 我無從知曉,

可是怎麼會有人做出這種事來?

我總共訂了十六個房間,也就是多訂了十六晚......

 

更可笑的是,倫敦的旅館她根本沒訂到,

哈!這樣她也能報價!※◎●§?

 

我就是用「你們訂不到」這個理由跟他們解約的。

最後,訂金三十萬用來抵機票,

其他的如旅館  我改找另一家旅行社訂。

 

至於杜拜的巴士,是我自己上網訂的。

 

如果我完全不吭氣的話, 去年,可能我們會住到荒郊野外的旅館。

而照他們給我報的價格,我一一拆解,杜拜巴士搭兩天相當於二十萬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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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