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美國沒有開車,
騎著一輛腳踏車到處跑。
剛到美國第一天,
同學 Su 介紹我去買了一輛二手車,
索價25美金。
我興沖沖騎出去,
不巧遇到一段坡路,
平日嬌生慣養的我竟然騎不上去。
馬上掉回頭,退了二手腳踏車,
跑到 Target 買一輛全新、組裝好的,100美金。
如果我買回去自己組裝,可以省25美金左右。
然而嬌生慣養的我,
實在沒那麼厲害自己組裝腳踏車。
介紹我買二手車的 Su,
她自己就是騎一台破單車來來去去。
後來得知她的身世,
原來她家財萬貫,本人卻克勤克儉,
大學部竟然念到免學費(tuition waiver),
實在太佩服了。
順便一提,
我在美國開車沒有被開過罰單,
但騎單車倒是拿了張罰單。
校園裡規劃不少人行區,
有回我為了趕上課,抄近路,
穿越人行區......
Campus police spotted me riding my bike in
pedestrian area.
They were mounted police and acted very quickly.
才三兩下,他們騎的真馬衝到我前方,
擋住我的「鐵馬」,當場命令我下車,
給我開了一張罰單。
成寒〈多采多姿過一生〉:
https://chenhen2013.pixnet.net/blog/post/577449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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