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ravel as light as possible.

限帶一口皮箱,尺寸不可大於中型,越小當然越好。


  必帶行李,除了個人私密物品外,還有:

  1. 室內拖鞋,越舊越好,回程可扔掉。

  2. 有效期超過半年以上的護照。機票、信用卡。不必帶台灣的證件。

   美簽有效期已過者,一定要換晶片護照,且要上網申請
   
   入境美國,須先透過旅行授權電子系統(ESTA)取得授權許可,
   並於旅行前滿足所有相關資格條件。
   ESTA: https://esta.cbp.dhs.gov/esta/

   這份許可有效期兩年(或護照到期日)。

  3. 毛巾、浴帽、牙膏、牙刷、身體乳液、防曬乳、梳子、指甲刀。
   (美國旅館不提供這些東西,僅供應毛巾)

  4. 一本可以解悶的中文書。

  5. 治個人小毛病的藥品。

  6. 生字簿,隨時複習。

  7. 相機、記憶卡、電池、card reader。
   美國電源與台灣相同,不必帶電源轉換器(adapter)。

  8. 手機,三頻或四頻手機、充電器。
   手機、照相機的電池不必拔下來,可放隨身行李中。
   充電器放在托運行李中。

  9. 筆、小筆記本

  10. 雨傘、太陽眼鏡、怕曬太陽可帶帽子。

  11. 行李越少越好,因可在旅館內洗衣服,很快就乾(美國很乾燥)。

  12. 每天平均帶等值台幣 2,500元的美金。準備一些小額美鈔。

  13. 把一些重要連絡資訊放在 e-mail,走到哪裡都可查。

  14. 請〔不要〕帶食物。有一年我帶牛肉乾,在機場被狗聞出,

   遭海關搜身。也不要帶泡麵。吃也是學習。

 15. 把所有的訂票及旅館單據印出來,按日期排列放好,帶去。

 16. 帶秋天外套,以防變天。

 17. 多帶一雙好穿的鞋,以防萬一。

 18. 行李箱或背包,外表做上明顯記號,以便在一大堆行李或背包中,
   能夠一眼認出自己的來,且不跟別人的搞混。

 19. 隨身禁帶超過100毫升的液體:

   液體、膠狀物品及液化氣體,如以容器裝妥且每樣不超過100毫升,
   可放入隨身手提行李中。(化妝品容器若太大,可放托運行李中。)

   這些容器需以透明、附有拉鏈之塑膠袋妥善裝載。塑膠袋總容量
   不得超過一公升。

 

   此類的塑膠袋每位乘客只允許攜帶一個。 請看下面圖示:

   01  



 若有遺漏,請麻煩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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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寒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