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的人生最大體會。
30歲之前必做三件事:
1. 學好英文。
2. 壯遊歐洲(一次至少二至三個月)。
3. 出國念書。
即使是家裡無法資助,如果你自己有此打算,
好好努力工作,努力讀書,努力存錢,自己必能完成這三件事。
英文,最好是在20以前就學好。
為什麼選擇歐洲?
因為美國的交通並不是很方便,只有歐洲四通八達,
像我這樣平常不開車,又擔心安全的女生也能夠做到。
以上三件事,我都是在30歲以前完成的(事實上,我是在20歲以前就完成了)
那你呢?
你的夢想呢?
全站熱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