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圖是當年,媽媽請孩子簽名的憑據:

60.jpg  
  九月有位媽媽來上〈啟發式英語教學〉,她與

我談到兩個寶貝女兒。


  這位媽媽在好幾年前買了教材,自己念,念得

很有心得,到歐洲旅行時,可以與老外交談,深入

當地文化。


  以前孩子還小,她有問過孩子要不要念成寒教材。

  當時,孩子說不要。這位媽媽很有意思,她居然

拿出紙筆來,叫兩個女兒在紙上簽名,說是自己願意

放棄不學。


  可是,當媽媽越來越進步時,兩個女兒轉眼已上

了高中,有一天以埋怨口氣問媽媽:


  「媽媽,您怎麼都不讓我們念那個教材?」


  媽媽回答:「我有邀妳們念啊!是妳們自己放棄

的。」她趕緊把當年的簽名拿出來,女兒們完全不記

得這件事了。


  所以,雖然大家都疼愛孩子,也以民主的心態來

教養孩子,固然是好。但孩子是不懂事的,有時候

他們根本分辨不出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

學英文這件事,若要小孩做決定,恐怕不太妙。等他

長大以後想到時再學,真的很累。


  做父母的,儘管要民主,可是也要有原則。


  更何況,每天陪或要求孩子念一點英文,應該

不算  child abuse 吧!這是小孩該負的責任與義務。


  在此做市調,如果你讓孩子自由選擇〔要或不要〕

學英文,請問你的孩子會說〔要〕或〔不要〕?






請看〈韓國企業要求員工多益700分,比台灣多150分〉
 http://www.wretch.cc/blog/chenhen/2689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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